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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被判有罪的议员可以被罢免 [打印本页]

作者: PARADISEBIRD    时间: 2017-4-15 06:29
标题: 被判有罪的议员可以被罢免
2017年4月13日  THOMSON ZHANG译

面对欺诈和不当行为指控的议员有资格参加选举,除非法院认定其有罪,选举委员会主席帕提拉斯·加马托(Patilias Gamato)说。
在有些人对面临不当行为指控的现任议员是否有资格参加选举表示异议后,加马托明确表示。
“针对议员或其他任何人的指控都只是指控,有罪认定必须由法院判决,”加马托说。
“除非他们被法院认定有罪,否则他们将继续担任议员,并且会努力竞选以捍卫自己的席位,这没有任何问题。
“这是他们的民主权利,选举委员会、监察员委员会或任何其他机构都没有权力阻止他们参与竞选。
“但是,如果他们被判有罪,之后能否继续竞选将由法庭决定。”同时,加马托说,有效、公正和安全的选举,需要所有政府机构、民间社会、非政府组织、支持者和候选人的共同努力。
“候选人和支持者都必须尊重彼此,让人们选择领导他们的人,”他说,这样可以减少有关选举的暴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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