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能源和农村电气化部正在努力解决伊莎贝尔省圣豪尔赫土地所有者与一家矿业公司之间的纠纷。
土地所有者早些时候表达了他们的失望,并声称远东资源公司未经他们同意就进入了布鲁西莱(Burusile)矿权地。
他们说,该公司带着重型机械和其他设备进入,表明他们正在进行采矿作业,而不仅仅是勘探。
但圣豪尔赫资源所有者协会主席兼该公司社区联络官威尔逊·托希迪早些时候承认地面准入协议已经签署,并表示他们正在努力支付必要的费用。
“我们愿意与土地主交谈,澄清正在发生的事情并解决他们的担忧。”
托希迪进一步澄清说,该公司只进入了一台挖掘机来清理场地,并运来了四台钻机用于勘探,而不是用于全面采矿作业。
“如果他们打算采矿,那由他们自己的决定,如果勘探报告完成了,我们会在协议上签字。”
“目前,这只是勘探阶段,我们希望请土地主了解采矿过程的概念,”托希迪说。
矿业总监克里斯塔·雅各布承认,该部已收到针对该公司的口头投诉,并正在努力解决纠纷。
“根据《矿业和矿产法》第21(9)条规定的流程,公司只有在与土地主签署地表准入协议后才能进入特定矿权或特许权区域并开展勘探活动。”
“他们不应该在自己的矿权区域之外工作。”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是违反了他们的探矿条件。”
雅各布说:“重要的是要进行核查,以确定该公司是否在矿权区外工作,如果是,该部将采取措施解决经核实的违规行为。”
根据《矿业和矿产法26》,有探矿许可证的公司拥有进入探矿区任何土地并进行探矿的专有权。
如该法所述,他们可以在必要时钻探、挖沟、挖坑和挖掘,修建道路、直升机停机坪、建立营地和建造临时建筑,安装或修理机械,并从任何湖泊、河流或水道抽取或引导任何公共用水。
然而,公司将不得不使用机械,为了申请采矿租约/许可证,公司首先需要提交商业发现,并提出完整的可行性研究申请。
雅各布说,企业没有采矿许可证就不能进行采矿作业,没有出口许可证就不能出口矿产。
他进一步解释说,根据土地主与公司签署的地面准入协议,有一项解决争端的规定,土地主可以援引该规定,让公司就他们的关切进行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