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状态第25号令 撤销第22号令中有关国际、国内旅行的限制措施
我,紧急状态管控官大卫.曼宁(David Manning)警察总长,根据《2020年紧急状态(通用规定)法》(COVID 19),撤销第22号国家紧急状态令,并发布以下紧急状态令并立即执行: 国际旅行 1、附表1中规定的从另一国家进入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入境港是: a、附表1的两栏所列为紧急状态期间从另一国乘飞机或船只进入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第一入境港;和 b、检验检疫站点。由任何获授权人员对从另一国家进入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任何船只、人员、动物、植物或货物进行检验检疫; c、针对《国际卫生条例》(2005修订)第20(1)款的目的,指定为入境地点。 2、任何车辆、船只或飞机从另一国进入巴布亚新几内亚时,不得从本命令第1条规定的第一入境港以外的地点入境。 3、任何人不得安排任何车辆、船只或飞机,从本命令第1条规定的第一入境港以外的地点入境。 4、任何人,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公民和永久居民,不得进入巴布亚新几内亚,除非乘坐飞机且得到紧急状态管控官的授权。 5、兹暂停传统的过境安排,禁止任何人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澳大利亚、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或所罗门群岛前往巴布亚新几内亚时,通过这些传统过境点入境。 6、任何人不得登上飞往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飞机,除非: a、列于本命令附表2的人员;或 b、由紧急状态管控官或其代表以书面形式给予豁免的人员。 7、来自其他国家的人不得进入巴布亚新几内亚,除非: a、为本命令附表2所列机构工作;或 b、由紧急状态管控官以书面形式给予豁免。 8、所有巴新公民和永久居民乘飞机返回巴布亚新几内亚必须要以下地点隔离: a、附表3所列莫尔兹比港指定设施,费用由政府承担;或 b、附表4所列莫尔兹比港指定酒店,费用自理。 9、(1)所有乘坐飞机返回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非巴布亚新几内亚公民和非永久居民必须在附表4所列的莫尔兹比港指定旅馆接受隔离,费用由个人承担。 (2)持外交旅行证件或外交护照旅行的外国外交官不受第9款第1条的限制,但必须在适当住所自我隔离14天。 (3)就第2条而言,根据《2020年紧急状态(通用规定)(COVID 19)法》,没有遵守自我隔离14天不属犯罪。 (4)就第2条而言,凡没有自我隔离14天的个人,应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9条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 (5)紧急状态管控官可以就遵守第1条的规定豁免任何人,获豁免的人员须在紧急状态管控官指示的地点自我隔离14天。 (6) 就第5条而言,没有遵守自我隔离14天的个人,须被视为违犯《2020年紧急情况(通用规定)(COVID 19)法》所规定的罪行,并须立即被递解出境,费用由违犯者自己承担。 10、抵达附表3和4所列指定地点后,入境人必须自抵达之日起至抵达巴布亚新几内亚后第十四天午夜止,在该地点居住和停留,自行隔离并与其他人主动分离。 11、夫妇或同一家庭成员乘坐同一航班进入巴布亚新几内亚时,应一起隔离。 12、只有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人员才可以在第10条规定的时间之前离开指定地点: a、寻求获得紧急医疗护理; b、寻求警方协助; c、获得紧急状态管控官的授权,寻求非紧急医疗护理或医疗用品; d、出现紧急情况;或 e、任何经紧急状态管控官或其代表事先批准的理由。 13、乘坐飞机进入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人,如果没有离开飞机或仅在飞机附近进行飞行前检查或等待加油,就本命令的规定而言,视为未抵达巴布亚新几内亚。 14、就本命令而言,乘坐任何船只抵达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人,如不离开该船只,即视为未抵达巴布亚新几内亚。 15、非巴布亚新几内亚公民或非巴布亚新几内亚永久居民不遵守本命令将导致: a、立即递解出境,费用由违令者自己承担;或 b、返回他们下船的船只。 16、经授权的官员应确保在全国各地,特别是在传统的过境点,针对国际旅行建立适当水平的监视和边境监测系统。 国内旅行通用限制 17、除紧急状态管控官指示外,任何人,包括获授权人员不得设置路障。 前往边境省份的国内旅行 18、除下列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来往西部省、桑多恩省和东塞皮克省: a、根据附表5获豁免;或 b、获紧急状态管控官书面授权;或 c、持有国家运行中心签发的旅行通行证。 19、除下列情况外,禁止航班往返受限制的省份: a、获得紧急状态管控官或其代表的书面授权;或 b、医疗救护飞机。 20、不得将逝者遗体运到或运出第18条所列各省。 21、任何人不得将本命令附表6所列货物运往或运出受限制的省份,除非获得紧急状态管控官或其代表的授权。 国内跨省旅行 22、(1)允许往返所有机场的航班,但第18段所列省份除外。 (2)所有航空服务提供商和旅客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a、附表7列出的卫生和社交距离要求; b、乘客必须有必要的旅行理由,并填写在附表8中; c、所有旅客必须填写一份航空旅客旅行表; d、每家承运人应在星期六下午1点前向管控官提交下一周的周航班时刻表; e、包机计划应在包机航班运行后24小时内提交给管控官; f、应在相关航班运行后24小时内向管控官或其代表提交旅客运单、所有旅客旅行批准表和任何其他要求的报告。 (3)航空服务提供商须采取一切合理及适当的步骤,使旅客遵守本命令第22条第(2)款(a)、(b)及(c)的规定; (4)违反第22条第(2)款(a)和(b)的航空服务提供商应,将被处以不超过100,000基那的罚款; (5)任何人如不遵守第22条第(2)款(a)和(b)的规定,将被处以10,000基那的罚款。 23、在未列入第18条的省份之间的徒步、乘车、乘飞机或船只旅行不应受到限制,除非另有命令。 24、不遵守本命令和(或)授权官员根据本命令作出的指示的,应根据该法予以处罚。 25、紧急状态管控官根据该法任命的任何授权官员应贯彻并强制执行相应的紧急命令。 26、本命令自2020年4月25日起生效。 大卫.曼宁 紧急状态管控官
附表1 入境口岸
附表2 允许入境巴新的人员、机构雇员及相关技术人员
附表3 政府指定设施
无内容
附表4 指定宾馆
附表5 允许进入边境省份的人员及机构雇员
附表6 允许进入边境省份的货物
附表7 国内航班社交距离及卫生要求
• 在机场候机楼内登机前,必须保持至少1米的适当社交距离。 • 登机前,所有乘客必须检查体温。 • 离开飞机前,所有乘客都必须检查体温。 • 任何体温读数为摄氏37.4度或以上的人须被扣留,并须在5分钟后再进行第2次测试。如该人的体温读数持续超过摄氏37.4度,则该人须被扣留,直至获授权人员到场为止。 • 如果没有得到授权的官员能够参与,航空服务提供商必须记录该旅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并尽快向紧急状态管控官报告。 • 记录温度范围。 • 航空公司应发给所有旅行人员口罩。 • 乘客在乘坐飞机时必须始终戴着口罩,甚至乘客下机离开机场前,口罩都不能摘下来。 • 不得供应机上茶点。 • 所有乘客在登机前、飞行中以及在飞机上都可以使用洗手液。
附表8 有效的旅游理由
• 学生返回其通常居住地或返回其教育机构(持有单程票); • 返回通常居住地的人员(持有单程票); • 寻求必要服务; • 必要的商务旅行; • 寻求医疗援助和医疗救护;和 • 紧急运输,包括但不限于逝者遗体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