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注意!11月1日起,再干这8件事就是犯罪!

[复制链接]
查看: 3086|回复: 0

5834

主题

6714

帖子

22万

积分

管理员

网站创始人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29167

最佳新人活跃会员热心会员推广达人宣传达人灌水之王突出贡献优秀版主荣誉管理论坛元老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9 09:18: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人民网(人民网官微策划制作)

刑法修正案(九)11月1日起施行,这些行为将入罪:

①校车客车司机开车超载或超速;

②学霸替学渣考试作弊;

③幼师虐待小朋友;

④用微信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⑤辱骂、威胁法官;

⑥撒泼耍赖打警察;

⑦医闹维护权益;

⑧私藏恐怖主义禁书。




服务华人社会,打造交流平台,架设中巴新友谊金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热门图文
精华帖子
热门图文

  ©CopyRight 2016 巴新中文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2021023911号-1  技术支持:金纯.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